股票卖出单位的“基础课”:A股市场的“1手”法则
在A股市场,股票卖出的最小单位是“手”,这里的“1手”有明确的量化标准:1手=100股,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,股票数量都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,比如100股(1手)、200股(2手)、500股(5手)……1000股(10手)等,如果持仓不足100股(比如最后只剩30股),则只能一次性全部卖出,无法拆分交易。
举个栗子:
你持有某股票350股,那么卖出时可以卖1手(100股)、2手(200股)或全部3手(300股),剩余的50股无法单独卖出,必须一次性卖出(即3手+50股,但交易系统中会显示为“350股”,实际按“3手+50股”规则成交)。
特殊品种的“例外课”:这些股票的卖出单位不一样
虽然A股普遍遵循“1手=100股”的规则,但部分特殊品种或板块的卖出单位存在差异,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:
科创板、创业板、北交所股票:最低1股起卖
科创板、创业板和北交所的股票交易规则更灵活,卖出单位为“1股”,即不强制要求100股的整数倍,比如你持有科创板股票127股,可以卖出1股、10股、50股,或全部127股,完全根据需求灵活操作。
适用范围:科创板(688开头)、创业板(300开头)、北交所(8开头或43开头)的新股及存量股票。
ETF基金、LOF基金:按“份”交易,1份=1手?
ETF(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)和LOF(上市型开放式基金)的卖出单位与股票类似,1份=1手=100份基金份额,比如你持有某ETF基金350份,卖出时需按100份的整数倍(如100份、200份、300份),剩余50份需一次性卖出。
注意:部分ETF基金可能支持“1份”起卖(如跨境ETF),具体以基金交易规则为准,需提前查询。
可转债:1张=10手?不,是1张=100元面值
可转债的卖出单位是“张”,1张=100元面值(对应1手可转债=10张=1000元面值),比如你持有10张可转债(面值1000元),可以卖出1张(100元)、5张(500元)或全部10张。
规则:可转债最小交易单位为1张(10张为1手,但交易时按“张”计算),无100股整数倍限制。
为什么需要“卖出单位”?背后的交易逻辑
股票设定“卖出单位”主要是为了提高交易效率、降低系统负荷,如果允许任意数量交易(比如1股、2股随意买卖),交易所撮合系统需要处理海量的零散订单,可能导致交易延迟甚至系统拥堵,而“1手=100股”的规则,既能保证流动性(100股对普通投资者门槛适中),又能减少无效订单,让市场运行更顺畅。
卖出时如何避免“单位错误”?3个实用技巧
查询股票代码开头,判断适用规则
- 沪深主板(60开头、00开头):1手=100股,整数倍卖出;
- 科创板(688开头)、创业板(300开头)、北交所(8/43开头):1股起卖,灵活卖出;
- 可转债(11开头、12开头等):1张=100元面值,按“张”交易。
通过交易软件“撤单”或“部分卖出”功能操作
大部分券商交易软件支持“部分卖出”:比如你持有500股,想卖300股,直接在卖出框输入“300”,系统会自动按“3手”成交;若想卖剩余200股,再次输入“200”即可,若持仓不足100股(如30股),直接输入“30”,系统会一次性卖出。
注意“最小变动单位”与“卖出单位”的区别
“卖出单位”是交易数量规则(如100股),“最小变动单位”是价格规则(A股为0.01元),比如你卖1手(100股),价格可以设为10.50元、10.51元等(精确到分),但不能设为10.511元,两者不要混淆,避免输入无效价格导致委托失败。
搞懂“卖出单位”,交易更从容
股票卖出单位看似简单,却直接影响交易效率和成本,无论是A股主板的“1手=100股”,还是科创板的“1股起卖”,亦或是可转债的“按张交易”,核心是提前了解规则、善用交易工具,下次卖出前,先确认股票类型和交易规则,输入正确的数量和价格,就能避免“委托失败”“数量不符”等麻烦,让投资之路更顺畅。
规则是基础,灵活是关键——搞懂“怎么卖”,才能更稳地“赚钱”!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