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从东印度公司到“泡沫法案”:最早股票认购如何点燃现代金融之火》
在17世纪的荷兰阿姆斯特丹,一份手写的“认购契约”正被小心翼翼地传递 among 商人与富绅,契约上写着:以500荷兰盾认购荷兰东印度公司100股,未来公司将用航行回来的香料分红,这份契约,被后世视为最早有记载的股票认购凭证——它不仅让“股份制”从理论走向实践,更撬动了全球金融革命的支点。
萌芽:中世纪末的“众筹雏形”
股票认购的根源,可追溯至中世纪欧洲的“海上借贷”,当时,威尼斯、热那亚的商人组织远洋贸易,但单次航动成本高达数千金币,远超个人财力,于是他们发明了“康曼达”(Commenda):一方出钱(有限责任),一方出力(无限责任),航动结束后按利润分成,这本质上是最早的股权融资雏形,但契约尚未标准化,更接近“合伙协议”而非股票。
真正突破发生在荷兰,16世纪末,荷兰摆脱西班牙统治后,亟需开拓东方贸易路线,但东印度公司的筹建需要巨额资金——当时荷兰全国年收入仅约300万荷兰盾,而公司初始资本就需650万,1602年,荷兰东印度公司创造性地推出公开募股:将公司资本分割为“ shares”(份额),每股1000荷兰盾,任何公民(包括平民)均可认购,公司承诺按年分红(最初以香料、丝绸等实物为主)。
这种“认购即股东”的模式,堪称现代股票发行的滥觞,据记载,当时阿姆斯特丹的市民排起长队认购,短短数周内资本就募集到位,认购者拿到的是一张印有公司纹章、股东姓名和股数的羊皮纸凭证——这便是世界上最早的标准股票,而“认购”行为从此成为连接资本与企业的核心纽带。
扩张:从商业垄断到全民投机
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成功,让“股票认购”的魅力辐射全欧,17世纪中后期,英国、法国纷纷效仿,成立股份制公司:英国东印度公司(1600年)、法国东印度公司(1664年)、南海公司(1711年)等,均通过公开募集资金,这些公司多垄断殖民贸易或特许行业,其股票因“稳赚不赔”的预期,成为贵族、商贩乃至仆役的投资标的。
1719年,英国南海公司推出“分期认购”计划:投资者可先付10%定金,剩余款项分期缴纳,甚至可用旧股抵扣,这一创新极大降低了认购门槛,引发全民狂热——从首相到女仆,纷纷挤向认购点,当年,南海公司股价从128英镑飙升至1000英镑,认购者获利超10倍,泡沫终会破裂:1720年,股价暴跌至124英镑,无数人倾家荡产,史称“南海泡沫事件”。
这场危机虽带来灾难,却倒逼英国出台《泡沫法案》(1720年),首次规定“设立股份制公司需议会批准”,客观上促使股票认购从“野蛮生长”走向规范化。
启示:原始股本的现代回响
回顾最早股票认购的历史,其核心逻辑至今未变:通过“所有权分割”汇集分散资本,让普通人共享企业成长红利,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认购者,本质是用当下的资金购买“未来收益权”;而现代股市中的IPO(首次公开募股),不过是这一逻辑的升级版——从羊皮纸凭证变为电子账户,从香料分红变为股息与资本利得。
更重要的是,最早股票认购催生了“资本市场”的雏形: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(1609年)允许股东自由转让股票,让流动性成为股份制的生命线;而“认购-交易-分红”的闭环,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关键融资——19世纪英国铁路公司、美国钢铁企业的扩张,均依赖这一机制。
当我们谈论“打新股”“认购ETF”,本质上仍是17世纪荷兰商人的延续:用信任交换未来,用资本点燃创新,最早股票认购的故事,不仅是一段金融史的开端,更揭示了人类协作的底层逻辑——唯有让资本与风险共担、与收益共享,才能驱动社会持续向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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